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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深交所批证监会监管权力过于集中
    2008-7-17 16:40:00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李娜     要闻第一线栏目组:春华

      监管权力过于集中是导致市场主体违法违规的重要因素

      昨晚,深交所披露了《2007年证券市场主体违法违规情况报告》。出人意料的是,在这份上万字的报告中,深交所措辞严厉地指出,监管层行政权力过于集中,不仅没有弥补市场的缺陷,反而妨碍市场机制作用的正常发挥。

      七大违规新现象

      报告中,深交所重点统计了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大股东、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等8大类别的市场参与主体,并总结出市场违规出现了一些新现象,主要体现在七个方面:(1)上市公司及其高管、大股东的信息披露违规情况发生频率最高;(2)财务造假类违规多出自亏损的ST类上市公司;(3)上市公司高管和大股东的违规交易活动大量增加;(4)上市公司内部治理违规状况有所改观;(5)内幕交易与市场操纵查处频次不高;(6)利益冲突成为券商、基金公司违规的新焦点;(7)非法证券活动所导致的非法经营违规现象甚嚣尘上。

      “老鼠仓”并不少见 

      在总结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时,报告特别指出,利益冲突类违法是本年度券商、基金公司违规的新焦点。

      2007年,券商、基金公司违规的案例虽然只有联合证券宋华峰和上投摩根唐建两起个案,但在业界和舆论界却反响巨大。

      报告认为,事实上,类似被查处案件的利益冲突在业界并不鲜见,例如在不同时段为不同级别的会员提供研究报告,事先购买或推荐利益相关者购买再发布研究报告,发布研究报告为主力打压吸筹拉高出货服务,透过防火墙为自营部门提供股票信息,基金经理自建 “老鼠仓”谋利,利用公募基金的力量拉抬股价为利益相关者谋利,等等。由于“潜规则”的存在以及缺乏有效的举报纠察机制,常见的利益冲突违法只有依靠“偶发”的举报或媒体曝光才得以进入监管机构的视线。

      行政权力太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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