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
  • |
  • |
  • |
  • 首页
    大小非违规 须让他们付出代价(05/09)
    2008-5-9 8:27:57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曹中铭 皮海洲 市场深呼吸栏目组:龙燕
  • 另一方面,宏达股份的两股东从4月29日惹是生非,到日前证监会稽查总队才介入调查,凸显出监管部门反应的迟缓。况且,从立案稽查,到调查取证,再到最终公布处理结果,中间还存在一个滞后效应,无形中削弱了对违规者的打击效果。

    无论是公开谴责与记入诚信档案,还是短期内限制相关股东账户的交易等,都不可能产生强大的威慑力,特别是对于个别将账户上的股份一抛而空的股东更是如此。进一步加重惩罚势在必行,只有真正触及违规者的切身利益,才能达到打击违规者和震慑后来者的目的。

    在昨天的文章中,笔者曾建议冻结恶意违规者账户3至6个月,禁止其买进与卖出任何证券及衍生品种;没收超过股份总数1%所取得的收益,并处以相同金额的罚款。鉴于恶意减持者不断出现的现状,笔者以为冻结违规者账户的期限应扩大至1年时间,包括卖出证券所获得的资金亦相应地进行冻结处理。另外,上证所提出的重审相关违规股东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限期回购超减股份等措施亦可以一并采纳。与此同时,中国证监会的相关部门也应该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以最快的速度介入与公布处罚结果,而不能像对待宏达股份那样给市场拖拖拉拉的感觉。

    惩罚只是手段,不是目的,重要的是要进行事前防范。除了交易所之外,其会员单位也要切实地履行监控的职责。一经发现违规,立即锁定相关股份。只有多方形成合力,才能防止恶意减持者的阴谋得逞。

    观点2 规范大小非减持要法治不要人治

    对违规减持的大小非股东做出及时的处理是很有必要的。不过,从沪深交易所对4家违规减持股份的大小非股东的处罚内容来看,处罚措施犹如隔靴挠痒。

    正因如此,对于大小非的违规减持之举,市场上要求从严查处的呼声不断。甚至就连上证所方面也正在抓紧研究更加严格的处罚措施,包括对违规账户延长限制交易期限、增加限制交易品种、重审相关违规股东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提请证监会立案查处,以及建议冻结资金账户、限期回购超减股份、违规收益上缴上市公司等措施。

  • 上证 上证180 深证 深证100 沪深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