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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小非违规 须让他们付出代价(05/09)
    2008-5-9 8:27:57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曹中铭 皮海洲 市场深呼吸栏目组:龙燕
  • 从4月20日至5月7日,在大小非减持指导意见出台仅仅10多个交易日内,就出现了三起顶风作案的违规事件。是什么让违规者如此肆无忌惮?

    其实,问题的症结很简单。违规公司在高价位一口气抛出超额股票,到手的就是实实在在的钱。相比之下,目前违规公司受到的惩罚很小。

    一边是落袋为安的巨大利益,一边是微乎其微的违规成本,恐怕谁选择起来都很容易。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重罚,让违规者“得不偿失”,才能真正起到威慑的作用,才能换来有利股市健康运行的法治环境,让投资者的利益受到保护。

    观点1 必须从重从快严惩恶意减持者

    从宏达股份(600331)到冠福家用(002102),再到开开实业(600272),恶意违规减持者接二连三出现。并且,其性质相当恶劣,情节非常严重,影响极坏,属于典型的“顶风作案”。

    资本市场不是任何一家上市公司股东的“菜园门”,想进就进,想出就出。置身其中,就必须严格遵守市场的游戏规则,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减持限售股,就应该在《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的框架内进行。超出了这一框架,就是违规,违规就意味着要付出代价。

    上述3家上市公司相关股东的恶意减持行为,亵渎了证券市场的“三公”原则。不仅对那些遵纪守法的减持者不公平,对于二级市场参与者不公平,更造就了整个市场的不公平。而且,对于投资者刚刚回升的信心是一种沉重的打击,明显不利于市场的稳定。因此,有必要对这些违规者从重从快进行严惩。

    A股市场不需要什么“大腕”,更不应有什么“特保儿”。没有了那些害群之马的骚扰,违规事件必然会减少,市场会平静得多,也会公平得多。

    但是,截至到目前对于相关恶意违规股东的惩处,显然无法让市场满意。尽管沪深交易所均在第一时间做出了反应,并且上证所对于开开实业相关股东的处罚进一步强化,却难逃不痛不痒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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