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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债】300亿元国债下周五发售
    2008-5-9 10:22:00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黎雯 要闻第一线栏目组:小贤
  • 上个月抢购国债却空手而归的投资者不必沮丧,因为下周又有一期电子式储蓄国债发售。昨日,财政部发布公告,确定了今年第一期电子式储蓄国债将从本月16日(即下周五)到31日面向社会公众发行。

    据悉,本期电子式储蓄国债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国债,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和上月发行的3年期凭证式国债相同,为5.74%,最大发行额为300亿元,发行期为2008年5月16日至31日,发行期内如遇人行调整同期限金融机构存款利率,则从调息之日起停止发行。

    相对于凭证式国债,发行历史短、规模小的电子式国债对于部分投资者来说可能有些陌生,但据介绍,电子式国债投资方法和凭证式国债并无大的区别,只不过凭证式国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而电子式国债则是按年付息,转入投资者资金账户的本息资金按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宜提前开立个人国债账户

    除付息方式不同之外,投资者还要注意的是,购买电子式国债必须到有代销资格的银行开立好个人国债账户。开设个人国债账户时,投资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承办银行的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在承办银行网点开立个人国债账户,目前免收开户费和服务费用;而已开立记账式国债托管账户的投资者可继续使用原账户。

    仅7家银行试点代销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与凭证式国债拥有39家代销银行相比,电子式国债的代销试点商业银行仅有7家,分别是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招商银行和北京银行,投资者购买时一定要注意选择有代销资格的银行,以免空跑一趟。

    另外,投资者购买本期国债时,也有数额上的限制,必须以100元为起点、按100元的整数倍购买、兑付和办理各项业务,而且每个账户购买的最高限额为300万元。

    此外,本期国债实行实名制,不可以流通转让,但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兑取、质押贷款和非交易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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