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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违规减持到过桥减持(05/20)
    2008-5-20 8:57:00    来源:  国际金融报    作者:皮海洲 市场深呼吸栏目组:楚楚
  • 最近,宏达股份(600331)、冠福家用(002102)、开开股份3家上市公司的4名违规减持大小非股东遭到了市场上下的“痛打”。从沪深交易所的处罚,到证监会的立案稽查;从投资者及市场人士一致呼吁从严查处违规减持行为,到沪深交易所迅速完善从重的处罚措施等,股市上下表现出了少有的众志成城。

    毋庸讳言,4名大小非股东的违规减持确实在市场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今年以来,大小非减持的压力困扰着沪深股市。为此,证监会于4月20日紧急出台了《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规范大小非的减持。《指导意见》规定,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1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很显然,证监会有意把大小非的大额减持引向大宗交易平台,以减缓大小非减持对二级市场的冲击。

    应该说,证监会出台《指导意见》的主观愿望是好的。然而,出人意料的是,就在《指导意见》发布后不久,宏达股份、冠福家用、开开股份的大小非相继出现了违规减持现象,4家大小非股东通过竞价交易系统减持的股份均超过了1%的规定,属于名副其实的“顶风作案”行为。在当前股市深受大小非减持困扰的情况下,“顶风作案”行为自然遭到股市上下的一致“炮轰”。

    违规减持遭遇“炮轰”这是非常必要的,这不仅是规范大小非减持行为的需要,也是维护监管部门权威的需要。不过,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这种“痛打”大小非违规减持行为,对于减缓大小非减持压力的作用是非常有限的。因为就算大小非不违规减持,就算大小非都遵守《指导意见》的规定进行“合规减持”,大小非减持的压力同样也是市场难以承受之重。

    按照《指导意见》,大小非不仅可以通过0.99%的缩量减持来化解1%的规定;而且就是通过大宗交易转让,大小非也可以通过“过桥减持”的方式,达到减持套现的目的。

    实际上,就在市场纷纷谴责4家大小非股东违规减持的时候,江淮动力(000816)大股东江动集团通过大宗交易,完成了一桩疑似“过桥减持”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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