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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市】上海楼市成交回归常态
    2008-4-7 11:33:17    来源:  解放网    作者:张奕 要闻第一线栏目组:文贤
  • 市房地资源局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今年,随着国家和本市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的落实到位,住房保障工作力度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推进,预计上海新建商品住房销售面积会比去年有所回落,全年供求关系有所缓解,但阶段性的供求矛盾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仍有可能存在。房地部门将密切关注市场情况,及时采取调控措施,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这位负责人指出,密切关注市场情况,包括密切关注种种内部和外部情况的变化,比如楼市内部供求情况和地域差异、各类资产价格的走势、外部的货币动荡等,应慎言楼市、房价出现拐点或反弹,因为这都不是一种清醒的认识和妥当的方法。

    严核人均住房面积

    据悉,今年上海房地产市场调控,仍将坚持“三个为主”的调控原则,即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加大住房供应结构调整力度,加大住房需求调节力度,引导合理的住房消费,切实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上海将严格执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的年度供应量,不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70%”的规定,加快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节奏,加大存量用地消化力度,预计今年将新增经营性住宅用地800公顷-1000公顷。

    去年12月上旬,央行、银监会下发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规定“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应当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近期,市房地资源局、央行上海分行、上海银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核查借款人家庭住房面积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需要查询住房面积情况的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申报并承诺其(包括家庭成员)名下住房情况,经贷款银行初审后,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核查。贷款银行按照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的查询结果,审核确认借款人是否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规定执行。

    市房地资源局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将严格贯彻落实有关要求,配合央行上海分行、上海银监局,做好借款人家庭住房面积的核查工作,还将继续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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