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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价】电价调整须考虑企业市场用户因素
    2008-4-22 11:26:52    来源:  新华网     要闻第一线栏目组:文贤
  • 4月22日上午,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副主席王野平介绍电力工业运行和电力监管工作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

    在谈到煤电价格联动问题时,王野平指出,煤电价格联动政策是在2004年12月份出台的,主要内容是在一定时间内(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当煤炭的价格累计变化幅度超过5%时,其增加的成本30%由发电企业自行消化解决,70%是通过国家调整电价来解决,以弥补发电企业成本的增加。

    自从煤电价格政策出台以后,有关方面分别在2005年4月和2006年6月,分别实行了两次电价联动政策。在这两次电价联动政策的过程当中,全国平均上网电价分别上调了1.78分/千瓦时和1.174分/千瓦时,全国平均销售电价分别上调了2.52分/千瓦时和2.494分/千瓦时。通过这两次煤电联动,对解决发电企业的经营困难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自从去年以来,煤炭价格持续上涨,特别是煤电价格上幅较高,这些都是实际情况。由于电力价格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价格,电力价格的上涨势必会引起连锁反应,会进一步推高已经高企的CPI。因此,电价调整必须统筹考虑,既要考虑发电企业的消化能力和承受能力,同时也要考虑市场的需求,考虑电力用户的承受能力和价格总水平的影响等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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