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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券】三部门接连出手 债市扩容提速
    2008-4-15 16:04:30    来源:  中财网     要闻第一线栏目组:阿南
  • 近日,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陆续对债券融资出手:发改委核准发行第一只企业债券和第一只无担保纯信用债券,央行确定银行间债市的市场化发行方式,国资委规范央企中长期债券发行。市场资深分析人士认为,利用债券市场扩大直接融资比重是国家的战略决策,该决策的逐步落实或许将为目前羸弱的股市减轻一些压力。

    债券发行体制破冰。08年1月2日,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4月8日,“08大连港债”作为今年调整企业债券发行核准程序以来,发改委按照新程序核准发行的第一只企业债券向社会公开发行;同日,新体制下的第一只无担保企业债券“08中材债”也开始向社会公开发行。
      
    据粗略统计显示,10年期30亿元的“08大连港债”与同期银行贷款相比,将节省利息成本6个多亿。
      
    发展信用企业债券市场,是加快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之一。从“08中材债”的发行效果看,其起到了“试验田”的作用。业内人士表示,从长期来看,取消债券担保有利于建立起真正的信用市场,培育债券参与群体信用风险管理机制的形成,为今后推出其他信用产品积累经验。
      
    在上述两只企业债发行结束之后,国资委制定和发布了《中央企业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中央企业公开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等中长期债券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央企业发行债券或为其他企业发行债券提供担保,应当符合国资委有关风险控制的相关规定。
      
    简化债券发行核准程序是债券管理改革的重中之重。因此,国资委发布的这个办法被业内看做是为呼应债券发行体制改革所做的必要调整,也是国资委对央企发债进行风险控制的重要措施。
      
    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徐林称,发改委积极探索改革企业债券核准管理制度,并不断简化相关程序,确保企业债券的健康发展,并有效地兼顾了企业债券发行与经济结构调整、国家重点建设以及宏观调控政策之间的协调关系。对企业债券发行的核准管理已经成为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银行间债券市场,作为债券市场的重要成员,其管理方式也做出了重大转变。日前,央行正式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办法中规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利率、发行价格和所涉费率以市场化方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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